出自唐代李白的《秦女休行》
西門秦氏女,秀色如瓊花。【賞析】
《秦女休行》,樂府《雜曲歌辭》舊題。此詩是我國古代文學作品中歌頌婦女復仇的名篇。詩中所述烈女為父報仇一事,自晉廣為傳揚,皇甫謐《列女傳》、《三國志》、《後漢書》均見載錄。《後漢書·列女傳》記道:“酒泉龐淯田者,趙氏之女也,字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仇乃喜而自賀,以為莫己報也。娥陰懷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仇家,十餘年不能得。後遇於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祿福長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自死,妾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後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閭。”傅玄的這首詩,基本上依照故事原型加工而成。作為反映古代社會宗親復仇的名作,此詩在文學史上具有特殊的認識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