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隻老虎,身穿花披風,頭戴“王”冠,可是我餓了,於是,我想到森林中碰一碰運氣。
看見了一隻鹿,大約有300碼,那隻公鹿的頭上有像樹枝一樣的角,在陽光下油光發亮,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葉子。
我蹲了下去,慢慢的爬着,用眼睛偷偷看着鹿,還有200碼、50碼……,忽然,我的腳踩着了一塊石頭,“咔”一聲,鹿立刻抬起了頭,挺起了耳朵,雙眼機警的看着四周,我看見了,立刻趴着不動,等時機,終於,鹿低下頭,又開始吃草,耳朵又拉下來的時候,我又向前爬去,還有5碼了,我一閃身,滾入了枯草中。
忽然,我躍了起來,用雙手抱着鹿脖子,用牙齒咬着、撕着,因為我還是一隻乳臭剛乾、筋骨還稚嫩、爪牙還欠老辣的老虎,嘴在脖子上用力咬着,出血了,鹿在拼命的跳、跑,可是無濟於事,因為我已經死死把它按住了,無法掙脱。我一看見了血,立刻虎性勃發,更用力撕咬了,從背上撕下了一大塊肉,經過搏殺,終於,“咔”一聲,鹿被我咬開了脊樑,不動了,也死去了,我勝利了。
撕開肚皮,拖出還滾燙的腸子,大嚼着温熱內臟,喝着血,吃着肉,心裏十分滿足,這些都是用血換來的。
這時,我想如果一個人沒有一種特長的話,就無法在世界上立足。這老虎等於一種勇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