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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童话]秋风起,百草折2000字作文

栏目: 话题 / 发布于: / 人气:1.44W

今年,他依旧没有来。

[秋天的童话]秋风起,百草折2000字

我独倚江边小楼,在过往的船蚵中苦苦寻觅着心中的他。江面凇沆砀,秋天微凉的风撩起我的白衣,拂过我的发梢,多么想让他看看,我现在的旖旎风光。

一川江水东流。过往的船只来去悠悠,我依旧没有找到他。他说过,他会来看我的……他会的……

风大了,水寒了,不知何处的槲叶飘过,砸疼我眼眸;我扶着往事慢慢往回走,透过时光捡起那年的邂逅。

西风吹,夜幕垂,古道马儿瘦,月光洒满回家的小巷。在郊外的小村子里,一阵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碎了沉寂的夜暮。小女孩一边抱怨自己未做完的深闺梦,一边穿好衣服去开门。

小女孩睡眼惺忪的将门打开,只见门外站着一位浑身脏兮兮的少年,少年有着一双漆黑如最深沉的夜色般的瞳仁。虽然衣着破烂,但难掩他的风姿飒沓。

在交谈中得知,这位少年叫霍去病,是公主府里的奴子,因不满府中他人的鄙夷,索性逃了出来。

“反正小爷没地方去,干脆就让我住你这得了。”小男孩桀骜的说。

“……”小女孩惊讶得不知说什么好,又是恼怒又是羞涩,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从此小男孩就赖在了小女孩家。白天,小男孩帮小女孩做农活,喂牲口;晚上,小男孩就睡在茅草房中,没有一丝怨言。

她与他同居一处,两人却能相敬如宾。

他教她骑马,她坐鞍前,他坐鞍后,暖风起处,不知是谁心猿意马。

她邀他去江边,暖风起,他折柳浮桥边,白柳垂,她春风迎人面。

他和她采蒹葭,小炉边,她唱着那首歌谣:所谓伊人……茅檐下,他和着那首情思:在水一方……

这首歌,是离歌,正如歌中所诉之情的凄婉缠绵。他们在深秋唱的这首歌,也在深秋离别。

“紫琪,我就要走了,我不能一辈子待在这,即使这里是我眼中的人间净土。”

小女孩一时梗咽,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要去哪?”

“北方,长城的更北方。自高祖以来,大汉对匈奴纳贡和亲,但匈奴依旧频频寇关,现在圣上开始正式对匈奴开战,我准备去尽绵薄之力。”

“那你还回来吗?”小女孩强忍着,没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小男孩没回答,只是在小女孩的眉间印下浅浅一吻,这是他第一次吻她,又或许会是最后一次。

小女孩回嘴,在小男孩手上咬上一排牙印。

小男孩吃痛嚷道:“哇,你干什么?”

小女孩说:“我怕以后认不得你,先留个记号。”

“你咬得这么浅,牙印一会儿就没了。”

“咬深了,我怕你疼……”

“当我扫平匈奴,加官进爵,那时我会风风光光的将你娶进门。而不是以现在寄人篱下的身份!”

说完,小男孩骑马扬蹄而去。

元朔六年,十七岁的霍去病被汉武帝任命为骠姚校尉,随卫青击匈奴于漠南,与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军数百里赴利,斩捕首虏过当,斩敌两千余人,并且俘虏了单于的叔父罗姑比,勇冠全军,以一千六百户受封冠军侯。

元狩二年,汉武帝任命十九岁的霍去病为骠骑将军。于春、夏两次率兵出击占据河西地区浑邪王、休屠王部,歼敌四万余人。俘虏匈奴王五人。同年秋,奉命迎接率众降汉的匈奴浑邪王,在部分降众变乱的紧急关头,率部驰入匈奴军中,斩杀变乱者,稳定了局势,浑邪王得以率四万余众归汉。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元狩四年,春,汉武帝命卫青、霍去病各率骑兵五万,“步兵转折踵军数十万”分别出定襄和代郡,深入漠北,寻歼匈奴主力。霍去病率军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七万人,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三人,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兵锋一直逼至瀚海。经此一战,匈奴被汉军在漠南荡涤,匈奴单于逃到漠北,“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十年的等候,她站在小渡口。

十年的守候,他骑马追穷寇。

秋风吹着那夏月走,把她年华全都带走,千丝万缕心上的柳,她等到人比黄花瘦。

今年,他来了。

同样的秋风,同样的夜色,甚至是同样熟悉的敲门声。

我控制住因激动而颤抖的手,打开了那扇尘封了十年的门。他变化太多,他的脸褪去了从前的稚嫩,换上了坚毅;他的身体变得结实强壮,透着一股凛然的杀气,这是战士的气息。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如最沉寂的夜暮般漆黑的眼眸,在那双瞳仁中,我能清晰的看到我的影子。至少此刻,这双眸中装着我。

我们不过,十年不见。

纵使在心中早幻想过这一刻,也准备了千言万语,但真正相见时,一切却尽在不言中。

我与他在江边楼阁上小息,秋时的江景透着一股寂寥,江水悠悠,秋风飒飒。

我看到他的手臂上有一处牙印,伤口很旧了,泛着一股黯黑色。

“这个牙印,是我自己咬的啊。”

我不由嗤笑道:“哪有人会自己咬自己呀,笨蛋。”

“哈哈,我就是那个笨蛋啊。”

随着重逢而来的,又是别离。这次,隔着的却是生与死的距离!

他病了,可能是因为他在战场上总是千里奇袭,所以积劳成疾了。我找遍了方圆有名的大夫,连圣上都派御医来救治,可依然回天乏术。

很难相信,这位在战场上经历过金戈铁马的将军,这位年仅二十四岁的少年郎,这位与我才刚刚重逢的青梅竹马,就这样消逝了。一只苍鹰,敢于搏击长空,却永远无力去改变他最终的归宿。

他说过,他要荡平匈奴,他要加官进爵,他要……娶我回家。

他横扫匈奴使漠南无王庭,他领冠军侯封狼居胥能挥斥方遒。可是,他做不到最后一个,他说过他会娶我,

他在我眉间的浅浅一吻,定了终身。

既然无缘,又何必强求?我静静的走入汤汤的江水中,任凭水流漫过我的衣袍,漫过我的心,漫过我的眉间,漫过我的发簪。

此生无缘,断了羁绊,逝了流年。

好想回到那个夜晚,两小无猜的牵挂。

好想回到那个深秋,陪你一起看落霞。

好想回到那个时候,让爱轻轻的萌芽。

高一:董梓骐

点评:文章开头引人入胜,吸引读者。对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等,进行精心细腻的描绘,这是本文的一大特色。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突出人物个性,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突出中心思想。

美中不足的是文章内容中有些许的错词,例如:船蚵等,老师建议是在写作过程中最好用自己熟悉的词语或成语,避免造成遣词造句上的无谓错误,毕竟细节决定成败,希望你能越写越好,加油。

点评老师:孟祥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