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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征文]“七岁”和“十二岁”900字作文

栏目: 青春 / 发布于: / 人气:1.03W

[时间征文]“七岁”和“十二岁”900字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如今我已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即将面临国小毕业,回想自己七岁那年刚踏入国小大门的那一刻,往事依然历历在目。记忆中,那一朵朵绚丽的花朵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七岁:

我刚踏入国小一年级的教室,每当写日记时,总爱说自己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每当看到“我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的字样时,总会有一种激动。很重视考试成绩,喜欢看鲜红的100分。偶尔会哭鼻子,看到别人比我强,我会羡慕,佩服,也会带点小嫉妒。

十二岁:

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很麻木地学习着各种知识。不再把老师比作太阳,而是把他们比做朋友,把自己比作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微小的尘埃。对于考试早已习惯,考卷接连不断,成绩起伏不定,早已没有时间去伤感,看到别人比我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并很不服气地把眼泪憋回去,努力的奋起直追。

七岁:

觉得没有什么烦恼,每天都是那么美好,喜欢傻傻地笑,整天又跑又闹,摔得伤痕累累。有时和大家一起玩,喜欢与别人斤斤计较,耍小脾气,丢下一群人自己跑掉。

十二岁:

我会觉得月有阴晴圆缺才是完美的,喜欢托着下巴,看着云朵飘过天际,不会没心没肺地大笑,只会微笑,很平静。不再喜欢跑闹,没有再摔伤过,原来的疤痕也已经找不到痕迹,正如我的童年一样,变得再也无影无踪了。现在,我不再和大家一起玩,即使是在一起闲聊也会表现得很有风度,与其说是有风度,不如说是不值得斤斤计较,或许是没有了计较的必要。所以,尽管人缘很棒,但我依旧有些孤单,觉得生活好像还缺少点什么似的。

七岁:

我喜欢看书和听歌,都是儿童版的,也喜欢给小伙伴们讲故事,当他们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会很开心。喜欢手舞足蹈地唱歌,认为自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小公主。

十二岁:

我依然喜欢看书和听歌,但早已脱离儿童版。不再给小伙伴们讲故事,会感到很累,也不会为了自己得到小伙伴的赞赏而说得口干舌燥。我想要做一个文静的女孩,但不知从何时起,竟失去了所有说话的欲望。我不在任何地方唱歌了,不再大声地吼了,只是轻哼,轻哼着只有自己才听得懂的旋律。

七岁:……

十二岁:……

七岁:……

十二岁:……

思绪万千,五年的时间,我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时不待我,我没时间回到过去,必须从忙着赶入下一个五年,我憧憬着下一个五年将不再是一个极端,而是一个成熟的蜕变。

七年级:王悦

 点评:朴实自然的童心体现在文中,使文章散发着清新活泼的气息。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突出人物个性,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突出中心思想。

文章反复提到十二岁和七岁稍显啰嗦,老师建议小作者可以省去多余的部分,可以使文章显的清楚整洁许多,加油。

 点评老师:孟祥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