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国小作文 国中作文 高中作文 体裁作文 英语作文 原创专区作文
当前位置:作文营 > 原创专区 > 古文典籍

庄公·庄公十七年作文

栏目: 古文典籍 / 发布于: / 人气:1.25W

【原文】

庄公·庄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夏,齐人歼于遂。秋,郑詹自齐逃来。冬,多麋。

【传】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译文】

十七年春季,齐国人抓住郑詹,这是由于郑国不去朝见齐国。

夏季,遂国的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用酒食招待在遂国戍守的齐军,灌醉以后杀了他们。齐国戍守者被因氏四族全部杀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