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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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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福尔摩斯,一个诞生于19世纪末的传奇小说人物,灰眼睛,鹰钩鼻,钻石脸,头戴毡帽,手拿烟斗手杖,即使在近百年后的今天,我敢相信没人会说不知道他。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00字作文

我也是这样,很久以前就听说过福尔摩斯侦探,而到如今,才是第一次去阅读关于他的书籍。翻开这本书,仅需三两下功夫,你就知道福尔摩斯是有多么神,这个答案会“砰”一下弹到纸面,钻进你炯炯有神的目光里。

在《血字的研究》一案中,我首次认识福尔摩斯那聪明绝顶,神机妙算,无可匹敌的头脑。他仅凭一眼就能看出那个信差是个退役的海军陆战中士,仅通过一根怀表就看出它的主人是个酒鬼,还很粗心邋遢。最最绝的是福尔摩斯,仅用三天时间解决了苏格兰场,就算磕破头皮也想不出来的悬案,事后他还说简单。要不是反复看了几遍福尔摩斯的推理,不然我是真看不明白。

而在聪明的福尔摩斯身边,也有一个不太聪明的陪衬——华生,作者柯南·道尔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进行叙述的,也就是说,文中的“我”指的就是华生,这让我能完全进入书中的情节,这样的写法代入感很强,我完全可以把自己当成文中的那个“我”,因为我和华生一样看不懂案件,一样不明白福尔摩斯的行为和想法,一样缺少相关的知识,一样看得云里里的,仿佛完全置身于伦敦,这个雾都,这团迷雾之中,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阴暗中。而打破这一切的,是福尔摩斯,这个比太阳还光辉的人,驱散了迷雾,消融了阴暗。

除开主角,凶手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

《血字的研究》中,凶手霍普,为了将多年前杀死亲人的两个罪犯绳之以法,自己当起了原告,法官和侩子手,为亲人报仇后,却在被福尔摩斯抓捕的当天晚上,就因主动脉血瘤症而去世。

《最后一案》中,出现了福尔摩斯最大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他被称为“犯罪界的拿破仑”,几乎所有未侦破的案件全是由他组织的。莱辛巴赫瀑布下,福尔摩斯留下了一句名言“IfIwereassuredoftheformereventualityIwould,intheinterestsofthepublic,cheerfullyacceptthelatter”意为:如果可以确实的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这是他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华生曾赞誉福尔摩斯为“当代最伟大的护法卫士”。说真的,把它称为神一般的男人,我也觉得不为过。

而在《狮鬃毛》一案中,凶手不同于以往所有的人,因为它根本就不是人,是一只水母!对的,你没有看错,它就是一只酷似狮鬃毛的水母,这只水母毒死了一个人,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还有一点有趣的是,这一案中,作者是以福尔摩斯第一人称来叙述的。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俩字——精彩!案情扑朔迷离,真相似乎遥不可及,现场鲜血淋漓,凶手四处逃匿,唯一看透了真相的是一个外表看似平凡,智慧却过于常人的福尔摩斯。你可以永远相信夏洛克·福尔摩斯,就像坚信天上那无比耀眼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