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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美半命题作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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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之美半命题作文

之美半命题作文(通用20篇)

记得爷爷有一片花园,里面有各种花:茶花、牡丹以及一些名贵叫不出名字的。爷爷说过,每一盆花,他都觉得美丽动人。

我常去老房子那里看花。时而因为牡丹顿足,又会因为桂花沉醉,但却从没有在意过那一盆牵牛花,许是因为它隐在中间,总觉得如此折煞风景,那么小小一点儿,颜色又不动人,也没有什么味道,只淡淡的,哪及得上牡丹了?有何值得欣赏?

直到那一年夏天,我才对它有了一种别样的情感。那年爷爷生病了,一连三个月没有打理花园,大病初愈,我陪爷爷来到花园里,却惊奇得发现花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名贵的花朵,平日里傲慢地仰着头,享受着最好的料理,而此时却奄奄一息了,花朵枯黄;而在这些枯黄之间,那牵牛花却倔强地昂着头,它不要那些所谓的保养品,只需浇上些许水,它都会开出一大束的花朵来,而且每个月都会开花,从不会“迟到”。心中倏地一撞,它向人与自然索取这样少,回报人与自然的却是这样多。

于是,我便在暑假里观察它的变化,它似乎很容易满足,绯红的小花朵总是那么娇艳,小小的头好像一直昂着,仰望阳光的方向,在绿叶之间悠然挺立。它的美不要任何修饰,却有一种独特的气息来吸引你,有一种劲儿在它的叶间涌动,好像它要一直追寻阳光的脚步,赶在阳光的身后。犹如看破世俗的女子,不染人世间的污浊,干净初尘,如同仙子。

我想,它一定有一个梦想,遥远的梦想。

因为这个梦想,它永远不会垂下头来,因为垂下头就是退缩,退缩就会死亡。忽地想起不知哪本杂志里写:“最美的不是倾城的容颜,而是一颗永远倾城的心。能够守住一颗年轻的心,远比年轻的容颜更吸引人,又有什么能比清澈的心灵更动人呢?”看着那小小的一株,心中的激荡不能平静,是的,它就这么小,但它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因为,阳光是它的追寻,是它的信仰,亦成为了它的信念。

心中对它产生了一种敬重之情,也让我世俗的眼睛得到冲洗。它的美,很美,它的味道,很香很醉人。这是一种生命力量给人的沉醉。梦想不止,奋斗不停,生命不息。

是啊,它的香,用心“品味”才懂,他的香,走近了才会知。

清晨,有袅袅青烟还未退却,清风徐来,带来露水的味道,还有,淡淡的牵牛香。

篇二:之美半命题作文

你,越读越美

作者:董国馨

你,陪我度过最无知的时光,伴我走过最懵懂的岁月,带我度过最迷茫的年华。越读越美的你,常驻我心头,常在我身旁。

小时候,在故乡。月上树梢,为大地洒下一片朦胧清光,为你披上一层层仙气。外婆拉着我脏脏的手,来到你这儿,轻声指责:“你看看你,浑身脏乎乎的,一点儿不漂亮,再看看她,美得似嫦娥下凡。”我望着你,白的是极像月儿,中心却是看着纯洁淡黄,十分亲近自然,无过多华丽碍眼的颜色,还有绿相伴,是挺美的。相比之下,我却是真真没如此整洁了。如仙子的你,莞尔一笑;小丑的我,脸庞通红。此后啊,我也学你。一身休闲,却也干干净净、利落。

国小,校园里也处处有你身影,你的气息也遍布各地。你,没有百合花的浓郁香气,也不象玫瑰那般娇艳。你,没有梅花的傲骨,也没有野草的顽强,可浮躁的我总爱与你待一起。欣赏你飒爽的英姿,品味你清新的体香,抚摸你光滑的身躯。下雨,我站在楼上,看你不为暴雨弯腰,亭亭然出乎意料,却与细雨连绵,怡然让人失笑,傲娇的样子也优雅,温柔的模样也让人心动。此后啊,我也学你:不为挫折泪流满面,有好的性格,我也人缘甚广。自信的我,也挺美,他们说。

升上国中,未曾想,与你又见面了。你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美,一下让我又发现你。仅是衣着变了,鲜艳的紫红与中心的昏黄像牙白,原来觉着冲突,现在也惊艳到我了。不过,你依然是温文尔雅默默无闻,没有牡丹的“世人甚爱”。陌生的人擦肩而过,喜爱你的却不愿离去。没有莲的“出淤泥而不染”,你爱与蘑菇、三叶草打交道,小动物不近玫瑰、菊,却近你。此后啊,我也学你。与人之间礼尚往来,不会排斥任何人。当然,与朋友也是十分合拍的。我会低调不张扬我的好,但也会努力把握机会。

挺立、儒雅,印在心底。

后来,买了你的香包,你的发卡,看了你的文章,你的画,忆起,与你的回忆。

整洁、独立,如你一样与我相随。

鸡蛋花,别名缅栀子。

我,外号鸡蛋花女孩。

越读越美的你,是否也在读我呢?

篇三:之美半命题作文

时钟一圈一圈的转,在无数个这样的时刻,我们经历的越来越多。

原来也越来越多。

我曾以为,原来我是整个世界的中心。我曾以为原来,我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被重视的那一个。我曾以为,我很自信,坚信自己永远都是优秀的那一个。

这一切的一切,在上了国中后碎了一地。

我不再拔尖,我不再被重视,我不再是整个世界的中心了。

这种以得而不惜为缘由的失去所带来的狂风暴雨,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这种感觉就像是你站在镜前欣赏着自己的光鲜,结果却有人握着一把尖刀捅向你的腹部,血流不止,剧痛不停。

从那以后,我认识到了自己是多么卑微。于是,我开始在自己这片平平无奇的土地上辛勤劳作。孤身一人翻土,播种,浇水,日复一日,从未间断。

时钟仍在不停的转,终于迎来了最后一场风雨。

在那之后,我破土而出后不停地向上生长出的花苞。终于,绽开出他那正熠熠生辉的色彩。

我现如今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看过晚上零点的玲珑夜景,欣赏了凌晨4点的人间黎明换来的。其实有的时候啊,与孤独握手言和,孤灯一盏与梦长眠,未必不好。因为这样等到你熠熠生辉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种绝对性努力后换来压倒性胜利的成就之感是有多么快乐。

原来,这个世界处处都充满了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希望。原来,通过追逐得来的好运,终会到来

原来,只有穿过荆棘,才能看到黎明。

篇四:之美半命题作文

说“山茶”

翠翼高攒叶,朱缨澹拂花。春天,百花争妍,花事不胜美。我漫步到四明山中,清晨的雾是有些许厚重的,带着湿湿的水汽使四明的美景都像在一个被打湿的镜片前闪烁。站在万花丛中环顾,茶花是最寻常的花一朵,姿态傲人的当属灼灼桃花。

然而,滴答,滴答……下雨了,雨声还伴着闷闷的春雷声。我赶紧跑进房舍里躲雨。待雨停了,回望那片田垄,那粉装素裹的桃花经不住风雨而一片片落下,沦为尘泥。光秃秃的枝干委实狼狈尴尬。是什么在我眼前闪过一抹艳红?那是红得滴血的颜色——山茶!可不是,那朵花的花瓣绽开,犹如朝天的银铃。雨露趴在柔滑的花瓣前沿,在阳光的照耀下,花朵更显得妩媚动人。我重新审视了这朵山茶——在我眼里,她不再是庭院里寻常的一朵,而是历代英雄胸前的一朵。

“东园三日雨兼风,桃李飘零扫地空。惟有小茶偏耐久,绿丛又放几枝红。”陆游的诗写得好啊!山茶耐寒又韵味别致,和那风一吹,雨一打就会四散飘零的桃李一比就更显出众了。在三月早春的云烟里,那柔韧顽强的山茶带给我无限的温暖与启迪。

愿我做一个像山茶一般柔韧顽强的人,能经得起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永远不会与世俗相争,始终谦让,朴实无华。

感谢你,山茶!你为我上了一堂最重要的人生之课。

(马智妍)

篇五:之美半命题作文

蜡烛,越读越美

作者:陈宇杭

长夜漫漫,寒风用力地打着我的脸庞,未知又黑暗的前方看不见一丝光明与希望。就在这时,远方的一根蜡烛亮了起来,我越靠近就越温暖,它点亮了我心中不熄的火焰,使我越读越美……

秋风习习,一阵微风吹到了我们的头上,让我们变得更加紧张了。大家都在为明天的期末考试做着准备,同学之间讨论问题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教室,每个人都在精心地准备着,心里想着明天怎样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突然,明亮的教室变得黑暗。大家都开始恐慌起来,大声嚷嚷着:“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变黑了?”广播在这时响了起来:“大家不要惊慌,学校停电了,大概十分钟后就可以修好了。”我心头一颤:十分钟已经可以复习到很多东西了,而且,黑暗让人心生恐惧。无边的黑暗笼罩着整个教室,没有一丝光明,也没有一丝生机,就像正在死神的掌控之中。这时,不知道是谁点燃了一根偷偷带回学校的蜡烛。教室一点点地变得亮起来,虽然不是很亮,却能给我们带来希望。我不由得想到那一句歌词:“黎明的那道光会越过黑暗,打破一切恐惧,我能找到答案……”这道光就是黑暗笼罩下的唯一一束光,虽然不能照亮整间教室,却可以给予我们心中所向往的光明,把我们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

这时的蜡烛在我眼里像一位英勇无畏的骑士,昂首挺胸地屹立在桌上,为我照亮,随着内心的温暖,我的笔也在本子上龙飞凤舞起来……

渐渐地,蜡烛如泪般大滴大滴地落了下来,蜡烛也越来越小,越来越矮,很快,疯狂燃烧的火焰就把蜡烛整个身体吞噬了。我静静地读着它,它用它的生命,换来了光明,它在烈火中永生,在痛苦中创造快乐,在奉献中感到欣慰。

这时,灯也亮了起来,我依然细细地读着那根已经见不到身影的蜡烛。无论它们的颜色怎么样,形状如何,那个称呼总是记忆犹新。比起台灯、日光灯总是更惹人喜爱,即使小小的蜡烛也是平日被关在柜子里,必要时才拿出来,但它却是那么认真、挺拔……蜡烛需要被人们细细品味,才可以发现它的美。

蜡烛,我越读就越美。它在我心中就像那凤凰洒下的赤光,照亮了我不息的希望。但这希望,却要让它以生命为代价。这就是蜡烛的美,奉献、认真造就了它永恒的信念……

篇六:之美半命题作文

第一次走丢

庄芷妍

善是什么,善是一个美好的东西。

五月的某一天,我们一家四口去美食街玩,这是我第一次去那里,对那儿并不熟悉。

美食节上人山人海,闹哄哄的,就像菜市场,食物多得挤满了整条街。

我们坐在一个大约能容下500人的大厅里,突然有一列奇奇怪怪的队伍走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人穿着戏曲服,一路敲锣打鼓。我们的目光全背着队伍吸引过去了,大家都情不自禁的跟着他们走。

走到一座桥上,我坐了一会儿,我站起来看了看,这时我才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走丢了!

我的心马上悬了起来,要是找不到他们了,我该怎么办?我先深呼一口气,像盲人失去导盲犬一样,慢慢地找他们,可是我几乎把这条街找遍了,也没发现他们的踪影,我的心里又开始忐忑不安了。我只好回到原来休息的那个大厅,此时此刻的大厅灯火辉煌,椅子上坐满了人。

我找了一个大姐姐,轻轻地拉了一下她的裙子,大姐姐一脸疑惑的问我:“小妹妹,你为什么拉我的裙子,你的家人呢?”她的话刺到了我的苦处。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哇哇大哭了起来:“我和父母走丢了……”

那个大姐姐马上掏出了手机,问我父母的电话号码。我把号码报给了那个姐姐,报到一半的时候,一只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可算找到你啦。”

是爸爸,我可以算是经历了风雨,再见到彩虹,爸妈把我带回去时,问我是怎么自救的,我摆了摆手:“说来话长嘛。”

篇七:之美半命题作文

捡拾美好

褚思绮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常常想,“美好”究竟是什么呢?

早晨,在公园里散步。飘进鼻子里的,是花儿的芬芳;映入眼睛的里的是湛蓝的天空;传入耳朵里的,是小鸟那动听歌曲。一个小孩子,大约一两岁的样子。他拉着妈妈的手,一步一步慢慢地行走。不知怎的,他从妈妈的手中挣脱,自己行走了起来。他的妈妈,激动地笑开了花。是啊,第一次蹒跚起步的美好,多么令人激动。

我笑着继续往前走。看见一对年老的夫妻,互相搀扶着。在杨柳依依的河边聊天、散步。他们虽然没有荣华富贵,但他们有着互相厮守,相濡以沫的缘分。是啊,互相厮守的美好,多么令人羡慕。

渐渐地,人多了起来,微风轻拂着我的脸颊。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最近似乎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正愁眉苦脸的对她的朋友倾诉。她陪着她,不离不弃。是啊,有个朋友倾诉不顺心的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呢?

再抬头看,花儿是那么的鲜艳,天空是那么的湛蓝了。深吸一口气,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世界是多么美好啊!这一次,我捡拾了许多美好。

我想,原来美好就在我们身边啊,它无处不在!

第一次蹒跚起步的美好,一份互相厮守的美好,一种耐心聆听倾诉的美好。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一点一滴微不足道的美好,都值得我们用心、细心、耐心地去寻,去找。它无处不在。

美好,就是这么简单。用心去寻吧,也许它一直在你的身边呢。

篇八:之美半命题作文

杨天宇

沏一杯香茗,点一盏青灯,手捧发黄的书卷,走进那个战乱纷争的《三国》,和你这个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相遇。

邂逅你,是在隆中。求贤若渴的刘备,便是我们的引路人。两次拜访都未相遇,我不禁对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终于第三次拜访,见到了你的真颜:身高八尺,头戴纶巾,鹤颜童发。起初刘备用丰厚的待遇邀请你出山,你都拒绝了,但你还是被他的精神所感动,同他出山。

一个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的你同我相遇。

再相遇,是在东吴。此时的你“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你为了主公的信任,只身前往东吴。朝堂上,你舌战群儒,寝室中,你道破反间之计,百万曹军被你困在熊熊烈火之中,草船诱敌“借”得十万箭矢。万事俱备,而又欠缺的东风被你借来,最终成就了“火烧赤壁”的美谈。

一个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你同我相遇。

再后来,主公病倒在白帝城,已是行将就木。主公将你召来,向你托付临终之事,面对主公“若嗣子可辅,辅之,如若不才,君可自取”的遗言,你思绪万千。为了报主公的知遇之恩,你接受了托孤的重任,为了完成主公兴复汉室的遗愿,你不畏艰难,六出祁山。

一个忠贞不二,知恩图报的你同我相遇。

再一次相遇,那是在蛮夷之地。你为了让蜀汉无后患之忧,你出师南方,平定叛乱。为了南方的百姓,你七擒孟获,一次次抓住,又一次次放走,孟获终于被你所感动,向你投降了,那滚滚流淌的漳江水见证了不杀俘虏的誓言。

一个心怀黎民,匡国济世的你同我相遇。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五丈原。尽管你之前暗度陈仓,空城计的计谋多么精明,你还是被逼上了绝境。但你始终没有忘记对主公的承诺,你想要赌一把,那天晚上,你想要七星阵续命,可天公不作美,第二天你还是陨落了。但是你仍然头戴纶巾,鹤颜童发,所到之处,吓破敌胆。

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你同我相遇。

盼与你多一点相遇,携手征战于三国乱世之中。

篇九:之美半命题作文

有趣的人,越读越美

与之相识,颇为有幸。老张,一个中年男人,一位辛劳的教师,一个严谨的艺术家。幽默者如一页薄纸,经不起时间的推敲;搞笑者如一罐可乐,入口清爽,却只在胸腔里留下一股泡沫。他,是一本书、一本史书、一本故事书、一本名著,更是一个有趣的人,更经得起世俗的锤炼,反复地斟酌。越读,越美。

一个书法家,一个与墨为伍的人。细细的、稀疏的胡子更衬托其深幽幽的眼睛,再就是儒雅随和的大眼睛与素白的长衫。有些像学者,却又更显他的有趣。

先讲喝茶。茶能解渴,能醒浑浊之神,雅致又富有情趣。不讲究的茶叶——这无伤大雅,冲入开水,在大紫壶中“砰砰”地滚烫着,茶香便早早溢出。但喝茶又谈何有趣呢?在于他的情。品情,看他的手,捏着一个茶碗,高扬着茶壶冲下一阵清芳,低头看,淡淡的清,灼灼的香。深吸一口气,品茶香。随茶的热气入身,嘴角缓缓上扬,屏着气息,任其在心中飞扬,舔舔嘴皮子,长舒一口气,回味之时,茶已下肚,气定神闲地放下茶碗,“真香!真香啊!有如神龙之气势,人生之闷苦无奈,又有苦中作乐之回甘!”茶渍漾在碗中,他便打起盹来。我觉其有趣,喝茶之形上的趣,又让我对生活多了一份诗意,尝明白了这茶中的一甘一苦,竟如此之闲适,这茶香挥之不去了。

又见他,再见他,与之相识。看他喝茶吃饭,赏他写字作画。有趣的生活,源于内心的清澈,再与之交往,便算是又享用了一份精神的午餐。

闲来无事,他也给我讲书法。展开宣纸,荡开墨汁,“祖辈下来的神气,不能让它丢了。”他说着。让我靠上去时,他便说:“写字呢!像写人,写它的内心,看!”他小心翼翼地落下笔尖,照着字帖上的大字开始按压、拖直,又小心地回笔。“看来不错,可就是说不出的不自在。我按着写,有形式了,可神呢?心呢?它不是我的字了,它是字帖的字,它没有心,没有我的灵性。”又按下心,荡开墨水,流利地涂开一道,像极了乱涂,又回锋,使它圆润了些许。“不好看,是吧?全然从心出发,敞开写,不是它了。有神了,灵活,看着很自在、流畅、舒服,但失了形啊,没有基本的形!”合上书,站定了。

“写人,写心,不能照写,按人言行事,失了锐度,没了风格,也不能由心生,不受限制,破了美观。平衡,就是平衡!字平衡了,就立稳了。去写你自己的字吧,别太冲了,也别被夺去了心!”

读人,读书。和他写字,不也是在读书吗?走出小店,感觉面前弯曲的岔路又小了些。越读越美,越读越美,乐在其中。有趣的人,有趣的灵魂。正是有趣的字,出于有趣的心,在你我面前的显露。

篇十:之美半命题作文

小时候的我,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小鸟愿意为我唱歌,星星愿意为我闪烁。门前的小花小草小西瓜虫,无论多么的渺小,都会引起我的注意。

我很喜欢动物,无论是小猫小狗还是小乌龟,我都很喜欢。

爸爸在我8岁生日时,送给我一只可爱的小猫,是一种很名贵的品种——英国短毛。它全身灰白相间的毛,只有肚皮是雪白的,黄色的大眼睛,脖子上系着一个银铃铛,走起路来叮当响。

猫的性情古怪,但我却羡慕猫即使一无所有,也可以趾高气扬的态度。我喜欢猫的骄傲。

我的这只猫也同样如此,或许因为它是猫中贵族,它比别的猫更加不可一世,走路高昂着脑袋,尾巴高高翘起,背部的线条是那么的优美。或许也是跟我不熟,总是离我远远的,蹲在远处眯起眼睛端详着我。可是爸爸却给这只贵族猫起了一个很傻的名字——大熊。

也就是因为这么一个傻里傻气的名字,大熊就好像本性毕露了,它比野猫还顽皮,在家里没人时,差点翻了天!它来到书房,把书架上的书全部剥下来落在地上,我回家看到这一地的狼藉时,它还恬不知耻地卖起了萌。

原来之前的那些贵族气质都是他装出来的“假文静”。所以,大熊在我家,撕纸、摔碗、咬手机数据线……无恶不作,终于,妈妈受不了它了,于是大熊就搬家到了爸爸开的店里,准确说是爸爸的办公室。

大熊在爸爸的办公室一样快活,吃的是最好的猫粮,用的是最贵的猫砂,睡的是最好的垫子,依然过着贵族生活。我也没有因为它的搬家而伤心,大熊依然是我的,我每天放学都可以见到它。

其实大熊也有很多优点,每当我来看它时,它就会第一时间跑到我的脚边蹭着我,每当我坐下,它会跳上来,撒个娇,卖个萌,嘴里发出舒服的咕噜咕噜的声音。我尤其喜欢它的眼睛,像一对晶莹剔透的黄宝石。它向我飞奔过来时,脖子上银铃铛的叮当响声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世界在我眼中依然那么美好,那么可爱。

可是有一天,一切都变了。

我放学时兴奋地推开了爸爸办公室的门,等待那灰色的身影朝我扑过来。

可是,并没有可爱的身影,只有地上碗里吃了一半的猫粮和大熊最爱玩的毛线球。

可大熊在哪?

我在这一间不到15平米的房间找了又找,突然,我感觉到我踢到了一个什么东西,那东西发出了一阵叮当声。我低头望去,是一根断了的红绳,串着一个银铃铛,是我送给大熊的。银铃铛旁,还有一片断落的排气扇叶,抬头望去,是一个失去了一个叶片的排气扇,排气扇外,就是外面的世界。

突然想起大熊不爱剪指甲,爪子总是很尖锐。

大熊走了,还扯段了我送它的银铃铛。

我忘记了,猫除了骄傲,还有自私。

从那一天起,我对这个灰色的可爱的身影和那悦耳的铃铛声的记忆一点点破碎,然后我把它们和我的心一起,偷偷埋葬。

原来,它并不留恋。

篇十一:之美半命题作文

说“草”

以前的时候一直很不喜欢草,它总是出现在我美丽的花盆中,抢走我的花的营养,还越长越多,都快要被它称霸了。

那是一个学期结束的暑假,因为期末考试没有考好我感到非常悲愤。我怀着愤怒的心情来到了奶奶家,恰巧看到那小草又在侵占我家花盆,它们耀武扬威地立在我的花周围,摇摆着,好像在嘲笑我:“你这个笨蛋,这么重要的考试也会考砸。”想着想着就更生气了,你不仅占我花盆,还嘲笑我,看我不除了你,我拿起剪刀,就将其夷为平地,心里就舒服多了。

过了几天,当我抱着花盆,想看它重新焕发光彩时,我惊奇地看见小草又长出来了,绿油油更加茂盛,但我却并没有想去剪它,却想起一句诗:“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它为什么要生长呢?它为什么生长如此快呢?它为什么总是除不掉呢?它就这么不怕困难?我很好奇,难道它就有一般人做不到的坚强吗?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虽然它会枯萎,它会遭遇苦难,但它却拼尽全力向上生长,因为它知道只有自己勇猛激越地挑战过烈日风雨,勇敢从土中钻出,哪怕自己终究平凡,但曾经精彩过。

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不就像这花盆吗?一天里洒下的水分和养分是有限的,那花只能靠人替她除了杂草才能安享养分,焕然一新。但竞争者是永远除不掉的,难道一直等待别人帮助?依靠别人吗?不!我们要学习这些身边的草,学习向上拼搏,不怕困难,为了变强而努力,命运淘汰脆弱,选择坚强,永远停在原处,看别人成长为何不会被淘汰。

暴雨的倾倒只会让它更加闪耀,大风的压迫只会让它更加挺拔,烈日的暴晒只会让它更加活力。它闪烁着绿光,挺直了身站在那里,那坚强何尝不令我敬佩呢?

(马钱星)

篇十二:之美半命题作文

落红别样美

盛夏已过,不经意间来到一个闻名中外的千亩山林,驻足痴望。

日落时分,便独自一人徜徉在林间的小径上,望着那逐渐没入地平线的太阳。心中所充斥的,早已没了当初的那份兴致勃勃,却更有几丝叹惋。

从未见过如此多的果木。一排接着一排,一列接着一列,似乎是在被检阅的士兵。但是他们的枝广,尽是繁密的树叶,没有了初夏的花香鸟语,也没有了初夏的生机勃勃。而顷刻最为让人眼前一亮的,也许就是这落叶、落花铺就而成的红地毯罢了。

但走进这些果木,惊喜地发现仍有几朵花苞依存。它们或为一羞涩的少女,又兴许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土。或低头,或昂首;或相拥抱抱。在它们的身上,似乎可以看到初夏时百花争奇斗艳的场景。

而一会儿秋风又至;花苞竟无力地被打下来。融入了这坎层林尽染的地毯。

抬起一朵早已调零的花瓣,仍是留有几丝淡的幽香。尘归主,土归土,在绽放完自己的精彩之后,花瓣也还是要回到尘土之中。

龚自珍曾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知了,落红便为一个万物循回的一个道理。

而这片地毯,兴许便是为母亲手的争奇斗艳作准备。

而这些落红,却又有了别有一番美丽的滋味。

篇十三:之美半命题作文

第一次做饭

邱泽锐

我第一次做饭时,是妈妈亲自教我的,那时候我信心满满,以为可以做出好吃的菜,可是菜没做好,还伤了自己。

以前我多么羡慕妈妈做饭的样子,她一边炒菜,一边放调料,等妈妈做好了,我站在她旁边说:“妈妈,你能不能教我做菜?”妈妈说:“可以,等吃完了我就教你。”

妈妈教我做的第一个菜是炸薯条,妈妈不让我动刀,她就帮我切好了,妈妈帮我切的薯条大小正好。我就开火放了油,油放进去后就噼里啪啦的响,这时候我就担心有油溅在我手上,我就站的远远的。妈妈告诉我,你要做薯条,就要克服油的恐惧,不要怕它会溅在手上。

我听到妈妈说的话后,一下子就不害怕了,我把土豆放进油里,锅里就噼里啪啦的响起来,那声音好听极了。这时我沉浸在这声音里,妈妈就拉了拉我,说:“土豆糊了!”这时我才清醒过来,我铲了一下薯条。完了,它们都粘在锅里了,因为我站了太久了,腿麻了,一下子从凳子上摔了下来,妈妈来把我拉了起来。我关了火,看到锅里的土豆都黑了。

这时我才体会到,妈妈做饭的不容易,我以后应该要多帮助妈妈,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篇十四:之美半命题作文

说“柳”

从来都是喜欢春天的,鸟语花香,生机勃勃。桃花、油菜花……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却是柳。

今年,如往常一样,一到春天,柳又苏醒了,随风舞动的嫩嫩的丝带点缀着人们经历一个死气沉沉冬季后黯淡的眼睛,唤醒着一颗颗沉睡的心灵。是啊,柳无论从形态外表上还是文化底蕴上,都有着一种无可替代的气质。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千年来,这柳被人折过多少次?又被多少人当作送别礼物所捐赠出去?如今,写诗的作者早已离去,分别的故人也不在世上,那枝柳也已干枯皱缩,但在其他的角落里,有千万的新柳芽长为柳树,传承着上一辈所秉承的品性。直到如今,直到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柳依旧代表着“留”的意思。

在这个变迁巨大的时代,任何微小的波澜都会影响着我们的思想言行。柳也是一样,不知在过去的时光里有多少样东西都曾经想替代它?是鸿雁传书吗?是可以发上一句“一帆风顺”的微信或QQ吗?在这个电子时代里,越是快捷的东西或许越是虚幻。那些看似快捷实质不过一堆代码的东西怎能取代这实实在在的柳呢?“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快捷的电子信息技术怎能营造出这般凄美的意境,又如何积淀出传承不息的文化底蕴?

不管是王元的《送元二使安西》也好,还是张籍的“客亭门外柳,折尽向南枝也罢。”这瞬息万变的大千世界中,始终不变的,是柳那颗秉承上辈品性的心。不论经历多大的风雨,多大的变迁,这都将唯一,永恒。人也不是一样吗?血脉代代相传,即使外面的世界变化再大,我们也应该传承祖祖辈辈的品性,守好心中这块唯一的乐土。如柳般,明如柳,静如柳。

(邵晓阳)

篇十五:之美半命题作文

钢琴,越读越美

作者:任盈盈

钢琴,一袭黑色长裙,美若天仙。

初识,便是一见钟情。记得那是一个夏日,我与母亲走在路上,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阵钢琴声,时而如骏马在草原奔腾驰骋,时而如野兔在林间追逐蹦跳,时而如浩瀚大海的波浪翻涌,时而如山涧小溪的涓涓细流,幼小的我顿时钟爱于她。于是,母亲把我送上了钢琴的跑道。

钢琴之美,美在其外形。远看,似孤独的舞者在聚光灯下兀自起舞,显得落寞、幽寂。近看,才更能体会她的优雅。她时而身着黑色长裙,时而身着白色蕾丝,无论何时,都是那么高雅,令人神往。

不久,我方才发现,钢琴之美,更美在其音。她外表温柔高冷,实则能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命运交响曲》是对命运的不屈,即使生活艰难、命运坎坷,却从未低下过倔强的头颅。

不说磅礴大气的交响曲,就是家喻户晓的儿歌,或充满地域特色的民歌也别有一番风味。《小星星》一曲耳熟能详,听时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漆黑的夜空点缀着千万明星,一位少女在月光的照耀下独自弹奏着钢琴,颇有种“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意境。再如《草原赞歌》,活泼轻快的曲调勾勒出茫茫草原的轮廓,闭上眼,似乎想象得出一个个蒙古包散落在青青草原,活泼好客的人们对酒当歌,好不痛快!

钢琴,由内而外散发出的美,让人着迷,让人痴情,让人惊叹。

人人都说钢琴美,美在其外表,美在其内心。她,雍容华贵却不张扬,外表大气却内心柔软。钢琴,有种“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感觉,让人想靠近她,却恐怕惊了这孤独之人。

由内而外,由表及里,钢琴以她自身的美感傲立于山巅。钢琴,似一部深奥的巨著,看似晦涩难懂,实际是众人所能明白之物。有一种书,前面平淡无奇,看似累赘,直到高潮才引人入胜,钢琴亦是如此。

走在钢琴陪伴的路上,越读,越美。

篇十六:之美半命题作文

说“桃”

一年有缤纷四季,可我打小就钟情于勃勃生机的春天,原因无他,就因那温柔的桃花。

每当那温暖的春天踏着轻快的脚步来临,桃花也在徐徐清风中悄悄绽放了。浅粉的,薄薄的花瓣渐渐展开,而那馨香而又嫩黄的花蕊便害羞地探出头来,惹得多情的蝴蝶与蜜蜂纷纷而至。我漫步在路边,任由红白相间的花瓣落在肩头,不禁心旷神怡。

慢下脚步,痴痴凝视枝头娇艳的花朵,嗅着她的芬芳——啊,从古至今,这桃花不一直都是人们歌颂或是抒情的对象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诗经》中这样写到。这枝叶繁盛,开得繁密美艳的桃树啊,不正像那娇羞的,年轻美貌的新娘吗?微风吹来,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了笑脸盈盈的新娘正向我缓缓走来。可在现在这个物质而又浮躁的时代,还有多少纯真清澈的笑容和像花儿一般温柔且明艳的人儿呢?

“桃花流水鳜鱼肥”这一句同样耳熟能详的诗词出自隐士张志和之手。有艳丽桃花,有清澈流水,又有活蹦乱跳、肉质肥美的鳜鱼,岂不妙哉?耳边隐隐传来溪水叮咚,我在那一瞬间仿佛身处诗歌之中。在那清幽的山谷中与花鸟树木为伴,想必这隐居生活可是不一般的舒适宜人吧?我们整日生活在嘈杂喧嚣的城市里,日日夜夜见到的是来来往往的车辆,听见的是响亮的喇叭声和工厂机器的轰鸣,连天空都不再是蔚蓝——又怎会有这般的世外桃源呢?

噢,又忆起那狂人张旭的一句“桃花尽日随水流,洞在清溪何处边?”来,先是这景,仿佛水墨画中的青山绿水一般,又如张先生的草书,错落有致地在我的脑海中呈现了出来。眺望远方,那轻轻白雾笼罩的山头,就如同人间仙境一般。再细细品味,又生出一种《桃花源记》的意味来——这理想的清幽之地,现实中,究竟在何方呢?这似乎不仅是诗人们的失望了,这也是当今社会人们的迷茫啊!我们的生活太过于迅速,以致于失去了那些最本质的淳朴。而如今,我们向往的美好,何时才会出现?

从思绪中走出,这下我又欣赏起眼前的桃花来。这时,这眼前的不仅仅是桃花了,透过它们,我仿佛看到了许多许多……

(徐奕幡)

篇十七:之美半命题作文

捡拾幸福

诸韵文

我把今天爱过了么?我总是这样问自己。

清晨,做爸爸的车去上学,我喜欢打开车窗,呼吸空气,享受美景。行驶在青林湾大桥上,望向早上橙中透粉的天空,心情格外明朗。粉色的天空把桥面染粉了,把附近的楼房染粉了,把我的心情也染粉了。走进校门,喜欢从露天楼梯上去,看着下面大大小小的书包,整整齐齐的校服,和朝气蓬勃的同学们,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这时的我,嘴角不禁上扬,那就是幸福。

午间,和好友在操场上散步,吹吹风,聊聊天,畅所欲言,我们都沐浴在阳光下,脸庞也被照的金光闪闪。看着操场两边新长的小草,一簇一簇的,好像我们。看,不小心“逃入”学校的小猫小狗,呆呆的,慌乱的,好像我们。看着嬉戏打闹的国小生,脸上纯粹的纯粹的,迷糊的,好像我们。我们调侃着,嬉戏着,聊生活,聊学习,聊看到的一花一树,一草一木。嘴角不禁上扬,那就是幸福。

傍晚,坐着妈妈的车回家,我仍旧会把车窗打开,这次是为了放松身心,辛苦一天了,也该好好犒劳自己了。我望向窗外依然橙中透粉的天,看着形形色色的人们,看坐在婴儿车嘬着奶嘴,四角朝天;看背着书包的国小生,牵着父母的手,滔滔不绝地与父母说学校的事;看三五成群的中学生,几个围在一起,有说有笑;看甜甜蜜蜜的情侣,脸上写的都是美好;

我的嘴角不禁上扬,那是幸福。

我的一天捡拾到了许多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是的,我又把今天爱过了。

篇十八:之美半命题作文

多一点味道

味道,很特别。在生活中,各种味道充斥着,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丰富……那豇豆鸡味道,更是让我拥有无限回忆。

那年夏天,我回到了老家,我最盼望的就是奶奶做的豇豆鸡,一下车,跑入家门,拉着奶奶的手,嚷着:“奶奶,我要吃豇豆鸡,豇豆鸡!”,奶奶微微笑了笑,扶着我的头:“好,小孙儿,奶奶明天给你做。”“不要不要,我就要今天吃,今天吃。”“再嚷,明天奶奶也不给你做了。”我只好闭上嘴巴,默默的等到明天。

第二天早上,我被一股熟悉的味道引起来,“豇豆鸡!”我叫了起来,那味道充满着豇豆的清香,鸡肉的鲜香,但又不失老家本地的浓郁特色味道。一睁眼,只见奶奶捧着一碗豇豆鸡在我面前,笑了起来,“快起来,别等豇豆鸡凉了,凉了就不好吃了。”我却想喝点汤汁,把脖子伸长了,奶奶却把豇豆鸡抱走,用手指在我鼻子上轻轻刮了一下,“你个小馋猫,不起来你就别想吃到。”我一股溜地就起来了,笑嘻嘻的刷牙洗脸,吃到自己如愿以偿的豇豆鸡。

就这样,豇豆鸡的味道伴随了我一个夏天。

在我离开老家前一天,我跟奶奶说:“奶奶,我明天还想吃豇豆鸡……”,这时,爸爸插来一句话:“豇豆鸡都吃一个夏天了,不能让你奶奶歇一歇吗?”,奶奶向爸爸看了一眼,让他不要再说了,接下去说:“小孙儿愿意吃,奶奶就做,这把老年纪了,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吃我这把老骨头做的菜了。”“妈!”“你别说话,小孙儿就这点要求也满足不了吗?”,我爸便不说什么了。

第二天我们起得早,我下来就看到一大碗豇豆鸡摆在桌子上,奶奶疲惫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小孙儿,快吃啊,吃好了好上路啊,呐,这点,是你带在路上吃的。”,奶奶转身拿了一个袋子,递给我爸,我爸推辞着,让奶奶留着自己吃,给自己补一点,奶奶一把塞给我,“小孙儿,这点你带着路上吃啊,好好地,在深圳好好地听爸爸妈妈的话啊。”,然后转身走向厨房,我看到了奶奶眼角的泪花,我知道奶奶在强忍着不让它落下来。

汽车发动了,我坐在车内,没看到奶奶,在将要走时,我看到奶奶从屋里出来,眼睛周围明显有一点红,奶奶看到我看他眼睛,连忙揉一揉眼睛,掩饰着说:“沙子进眼睛里了。”

窗外的景物动了,奶奶挥着手,叫着:“在那边要好好听爸爸妈妈的话!”

走远了,见不到奶奶了,可这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

等我长大一点的时候,我才知道,做一次豇豆鸡是要花多少时间,多少精力。奶奶年纪大了,精力不行了,要天天做活,还要给我做豇豆鸡。我脑子里现在浮现了她几个小时守在灶台旁,时不时用袖口沾沾额头上的汗珠,时不时直一直腰,捶一捶腰,她只为给他的小孙儿做一盘好吃的豇豆鸡。

想到这,我的泪水沾湿了我的脸庞,豇豆鸡的味道,何止只是一道菜的味道啊,它还是一种对亲人的浓烈情感啊,是一种奶奶对她亲爱的小孙儿的无限爱意啊,只不过是用豇豆鸡来传递罢了。

豇豆鸡的味道,我不可能忘记,不然我不就辜负了奶奶对他小孙儿的期待了吗?辜负了奶奶对他小孙的爱了吗?

篇十九:之美半命题作文

我的老妈是出名的唠叨大王,只要她一开始念“唠叨紧箍咒”,我的头马上就要爆炸似的,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就怕唐僧的紧箍咒那般。老妈像是永不疲倦的广播喇叭,无时无刻地播报着她的唠叨,老妈的嘴巴像连环珠炮,随时能蹦出唠叨来炸飞你。

我有喜欢赖床的毛病,每天早上我都喜欢在暖乎乎、香喷喷的被子里多窝一会,仿佛是睡在云层里,那个时刻是最最幸福的。啊,好吃的蛋糕,好吃的鸡腿;哇,美丽的公园,有趣的游乐园……我正陶醉其中,老妈唱着动听的“起床歌”来到我的房间,我立马将脑袋埋进枕头,还想享受那未完的美梦。“赶紧起床啦,太阳晒屁股啦!”“快,快,快,七点了,还不想起床?”“懒猪,懒猪,快起来!”见我半天还没有动静,“如果再不快点起床,就要迟到了,到时候看老师要不要罚你……”我实在受不了了,耳朵边好像有一大群马蜂在不停地嗡嗡,屁股上像是扎了钉子一样,立马就从床上跳了起来。我擦擦口水,睡眼惺忪地看着老妈得意洋洋地唱:“今天是个好日子……”

我是远近闻名的写作业老慢牛。这天,我回家之后,还是跟往常一样,东摸摸,西找找。饼干、香蕉、糖果……一顿乱塞,先填饱我那个干瘪许久,唱“空城计”的肚子,一会找本课外书悠闲地看着,从紧张的恐怖小说到搞笑的漫画,我总能够看得津津有味。“咣当”一声,书房门被打开了,按照国际惯例,老妈开始巡视写作业情况了。妈呀,赶紧把课外书藏起来,然后开启狂写模式。老妈凑过来一看,眉头一皱:“字为什么写那么难看?”“你们4点下课,4点10分就到家的,怎么才写了这么一点点?”“把做好的作业给我检查!”唉,老妈的“碎碎念”模式又开始了,“快点呀,发什么呆?”“快点写啊,是不是不想吃晚饭啊?”“还不赶紧做,不然我要发火了”……我的天啊,老妈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烦呢,我的耳朵里的老茧已经不计其数了,再唠叨,老茧都要逃跑了。

老妈为了培养我的艺术细胞,费了不少心思,“连哄带骗”地把我推上了弹古筝的道路。偏偏我是个坐不住的人,于是每次的古筝练习时间,就是她唠叨的舞台。“你为什么一首曲子刚弹完就要起来啊?是不是凳子上有刺啊!”一个河东狮吼直接把我震倒在地。“please,你快一点弹起来!”“这里明明是用勾,你怎么用托!到现在指法还用错!”“谱子都背不出吗?你到底花心思了没有?”“紧箍咒”一句接着一句,不停地从妈妈的嘴里冒出来,我脑袋上面像套了一个头箍,不断地勒紧再勒紧。啊,我的头要炸开了。

但,随着我渐渐地长大,我渐渐意识到,妈妈的唠叨是多么美好。妈妈的唠叨是为我好,妈妈的唠叨是独一无二的。妈妈的唠叨里面包含了很多母爱,那是世界上最温暖的语言,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歌谣,是用心填的词,是用爱谱的曲。

妈妈的唠叨,像春风轻柔地吹拂大地,温暖舒服;

妈妈的唠叨,像是生活调味品中的盐,不可或缺;

妈妈的唠叨,蕴藏着母爱的叮咛和希冀;

妈妈的唠叨,透出了对我们的殷切期盼;

妈妈的唠叨,有一种说不出的爱……

妈妈的唠叨,真好……

篇二十:之美半命题作文

隐隐约约之中,我仿佛又看见了她的那张脸。那张脸有白雪般的肌肤,自然而又微微红润。霎时,那张脸似乎开始变成熟,像秋风吹过的麦田一样充满力量。那张脸又开始变得苍老,消逝的是岁月。但她的嘴角一直绽放着笑容。是始终如一的笑容,更是一生执着的笑容。

她就是我的外婆,一个年过八旬的老人,我和她的关系从我出生那一刻,便注定了。我们的关系怎会是婆孙那般简单?应该是密友才对,是一生的密友。

成长路途,一波三折,从小我便是一个固执的人,也总跌过很多大跟头,而外婆总是那个把我捧出深渊的人,用她那布满褶皱但却充满希望的双手和震撼人心的朴实笑容。直到后来我才真正的明白,她的强大源于她一生的执着。

1934年她在旧中国的贫寒和混乱中出生,由于家庭寒苦。她来到了一所朴素的儿童新村上了国小。那时他们每天的饭菜,便是几块萝卜,一勺汤,米饭是糙米,吃起来感觉麻麻的,是真的不舒服。那时的冬天,就算大雪纷飞,她也光着脚丫踩在寒透骨的水泥地上。国小毕业的她,就开始面临人生的抉择,是去当工人还是继续念书?可惜世间不尽人意之事总有八九,家境贫寒的她无法继续念书,但谈起当工人是她这一辈子就算断了双手和双脚也不会去干的事情。她执着,执着出了强大,就像那笔直的劲松,无论在哪里,是在风中还是在雨下,也依旧傲然挺立。

几经周折的她懂放弃,总算被认可,到了一个小图书馆工作。她没有平时可以居住的地方,每天她就将两张冰凉的旧书桌,并在一起,睡在上面过夜,先今回忆起那段往事,她任然没有丝毫怨言。从小自力更生的她对于自己那份工作一丝不苟,年纪小小便也有所成就,当上了一个小干部。但她仍不满足,她的心中,似乎从很小很小开始,便一直有一个坚定无比的信念,要读上大学!要靠自己拿上文凭!希望是带有羽毛之物,而她也随着希望向遥远的彼岸艰难前行,一步又一步,永不放弃。

十几岁的她曾对图书馆的同事倾诉过她的梦想,说想靠自己考上大学,但得得到的回应却是:“读大学?水中捞月吧!”但她不甘心,她坚持每天四点钟起床就开始为考试而学习,白天也努力工作。拼搏的人是当之无愧的最闪耀的那颗星,最终她以惊人的成绩取得了稀有的名额,她进入了中学,几年学习之后,考入了大学。

封建思想,重男轻女的思想捆绑不住一路飞翔的她。三几年的女大学生就像绿叶中的鲜花,稀少但却绽放着无尽的魅力。贫穷女孩的梦想成真,是一生的骄傲。

一生执着的她拥有了美丽的未来,她成为了一名南昌的老师,先今八旬的她,再谈起那段历史,也难免感慨。人的一生,来去匆匆,而她的执着,是她一生的良药。在艰难贫苦中,在讥笑与讽刺中,她从不低头,她永远昂首。

后来,我终于明白,固执并不是执着,摔跟头也不是成长。而每个灿烂的午后,当阳光照射到她那苍老的,布满皱纹的脸上时,我看的是她灵魂最深处掩藏起来的执着向上的坚强女孩。一生执着换来了半生明媚,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