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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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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通用11篇)

华灯初上,勾勒着建筑物杂乱的棱角,灯光下的油柏路忽明忽暗。

趴在窗前,拧开小灯,捧起那蓝皮的《纳兰词》,只觉指端芳香四溢,带我走进这个“身在高门广厦,却有山译鸟鱼之思”的生命——纳兰容若。

四周寂静无声,心下澄净透明,细细品读他的小令,凉丝的空气流转,回溯那从前的岁月。

《纳兰词》真让我着迷!我与他一起守着“万丈穹庐”,赏“星星摇摇欲坠”的朦胧美景;我轻轻伏在河岸,毫无声息地同他一道“梦归隔郎河,又被河声搅碎”,共享那份静谧;我和他一起面对清夜,仰对苍穹,只问一句:“月似当时,人似当是否?”

《纳兰词》真让我着迷!那一个个精巧的诗句,我不断轻声诵读,只感觉,自己也置身那个“柳烟丝一把,暝色笼鸳瓦”的时代,陪着他一到看花开花落,看细水长流……只感觉,自己的身体轻的如羽毛般,隐匿于容若的任何一丝细嫩的情感,心灵濡染上脉脉书香,清新的,幽远的……

王国维曾称容若是“以自然之眼观万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我便是倾心于这点的。依稀记得那句百读不厌的“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眼前仿佛一卷木色的竹帘缓缓卷上,梦中的佳人远远走开,消失了,剩下的却只是流转的眼波和淡淡的眉弯……

缓缓合上书,思绪仍在偏飞,那些挥之不去,不可名状的离!

篇二: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柯键涛

人的一生当中都有让自己着迷的事。有的人着迷于做手工,有的人着迷于玩游戏,还有的人着迷于书籍,而我则着迷于篮球。

篮球,它不仅仅是一种让人强身健体的运动,还能让我们团结一致,拥有互相帮助、互相配合的精神。

每当放学,众多男生便聚集于篮球场。在这里,我们不分年龄大小,不分认识与否,只要在一起打篮球,就会产生“革命友谊”,成为爱好一致的朋友。

有一次,我们和往常一样,三五成群来到操场准备打一场振奋人心的篮球赛。比赛开始了,我们如同猛虎扑食般抢夺篮球,占有个头优势的我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捞走那虎口之中的篮球,直奔篮筐。队友们为我打掩护,在我四周形成三角之势,挡住了各路猛虎的进攻。我奋力跃起,举手投出一记三分球。球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眼见飞向篮筐,谁知并没有正中篮筐,而是被弹开。我并不气馁,在队友的帮助下,我迅速补了一球,在篮筐与篮网优美的摩擦声中,我成功拿下第一分。

第二回合,我们配合默契,趁机再次从对手那里获得篮球。我们三人正要突围,这时,一个训练有素的男生夺回那一球,我们立刻随机应变,准备使用“电梯门战术”。我一抢到球,就立刻进入“电梯”,瞄准,投篮。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而对手还一直被队友拒之门外……最终我们队拿下了比赛的冠军,那成功的喜悦荡漾在我心中。

篮球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离不开它。我的生活因篮球而精彩,它真让我着迷!

篇三: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在这个世上,有许多东西让人着迷,有的人着迷于“邮票”,有的人着迷于“各国的钱币”,还有的人着迷于各种“景点照片”,而我着迷于乐高。

我非常喜欢乐高,以前会拿它们出来玩一玩。现在,它们都像是一件件展品,我把它们摆好造型,让来家中的客人参观。

有一次,我的父母给我买了一辆大坦克,坦克一到,我立马把外包装拆开,里面全是各种颜色的零件,样子小小的,还有一本厚厚的组装说明书!我迫不及待地把零件倒出来开始动手,不知不觉我就从中午拼到晚上,可并没有拼完。爸爸叫我睡觉了,可我不想睡。爸爸生气了,说:“马上睡觉了,快点!”这声音简直比打雷的声音还要响,我怕了,只好乖乖地睡觉。

我躺在床上,心中一直想着拼坦克的步骤,一直想着把坦克装好,想着它是不是比我这个小坦克大三四倍,想着马上把坦克拼完,发一张照片给我的朋友们看……

经过了漫长的等待,天终于亮了!我连早饭都没吃,马上起床就拼起了坦克。到了中午,我终于把坦克拼完了。我高兴地把它放到了展示台上,我一直看着这个大大家伙,心中不停地在欢喜着。每天看着它们,感觉我就是它们的指挥官,只要我一声令下,它们就会发动进攻。

乐高这种玩具让我着迷,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其实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让人着迷,快去寻找让你们着迷的东西吧!(霞浦国小陈志航)

篇四: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翁烁璇

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别样的乐趣。古典音乐深含意蕴,听后令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充满激情,可以让人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

当我开心时,我会听轻快的音乐,歌声婉转动人,如山涧潺潺流水,分享着我的快乐;当我伤心时,我会听伤感的音乐,歌声忧郁悲伤,如林黛玉望月伤悲,看花坠泪,与我感同身受,宛如挚友相伴。

对我来说,音乐是一位技艺高超的魔法师,举手投足间便能感染我的情绪。在我浮躁时,为我奏一首新纪元,使我安神平静;在我沉闷时,为我飙一段摇滚,燃起我的斗志;在我疲惫时,为我演一曲舒缓小调,令我放松身心。

我喜欢倾听音乐,尤其是在我满腹思绪时。一个人静静聆听,安宁、轻柔、恬淡,将这个夜晚渲染得如诗如画、静谧祥和。顿时,烦恼都抛开了,音乐带我走进一片净土。我喜欢品味音乐,体会其中音符之间的妙处,让我的灵魂与美妙的音乐共舞,享受音乐给我带来的听觉盛宴。

音乐,是一杯热水,可以温暖我心中的寒冰;音乐,是一缕春风,轻轻吹走我心中的烦恼;音乐还是一盏明灯,当我在黑暗中寻不到光明时,它使我鼓起勇气,挣脱黑暗向光明前行。

音乐让我着迷,我的生活因音乐的润色而更加丰富多彩,它让我心中充满了温暖与爱。

篇五: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李子贤

生活就像繁星点点的星空,给我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当中有一颗我着迷的星,让我摘下来,展现给你看……。

上周五,我放学后,看见了爸爸手里牵着一条可爱的小狗。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我冲上去,把它抱在了怀里,它却瑟瑟发抖,我想也许它对我还陌生。它既然来到了我家,我就会对它负责,因为它长得小巧可爱,它的鼻子长得像小丑,很搞笑,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乐宝”!亲爱的乐宝,从那天开始就正式成为我们家的一员啦!

从此以后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给它洗澡,陪它遛弯,每天早上,我去上学时,它总是用依依不舍的眼神望着我,好像在对我说“主人,别去上学了,陪我玩吧”。而我放学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乐宝,抱一抱它。我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

一日,爸爸专门给乐宝煮了一些鸡胸肉吃,我闻着真香呀!于是,盛了一点放在了乐宝的小碗里,乐宝嗅到了肉的香气,欢快的叫着一路狂奔过来,直接趴在碗里就吃,天啊!烫!可是它的速度太快了,一下子被烫懵了。嗷呜一声一蹦三尺高,我跟爸爸笑的前仰后合,乐宝吐着舌头,胆怯的望着那个食盆,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我急忙抱起它,摸着它的小脑袋说:“乐宝啊乐宝,你没听说过“狗急吃不了热鸡肉吗”,以后你可别那么毛毛躁躁的啦,来,我帮你吹吹,慢慢吃。”

乐宝是只十分聪明,活泼,懂事的小泰迪,它的到来,为我们这个家增添了许多欢乐,还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

“它”,乐宝。真让我着迷!

篇六: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题记

那球场上飞奔的身影,那被汗水浸湿的球衣,那一个个练了无数遍的动作……这些都是一位少年痴迷于足球的表现。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足球,那时,我们每节课都会进行一场小小的足球赛,很多同学都来围观,为我们加油喝彩,这更是激发了我对足球的热爱。

但是,在足球场上,我的破绽逐渐显现,面对空门,竟把球踢偏90度!本来很好的机会,却变成了对手翻盘的良机。

我自知不足,便灰溜溜地离开,并下定决心要改变现状。

于是,我开始秘密地训练。周末,别人在家看电视,我在操场上苦练运球;炎炎夏日,别人躲在空调房里优哉游哉,我在草地上挥汗如;每次为了去训练,我放学回到家就开始写作业,只为腾出时间练球。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样的训练使我受益匪浅。

又是在球场上,我满怀信心,相信自己的努力总是没有白费的。踢出的球,在空中飞翔,犹如展翅的鹰朝着球门冲击。“梅开二度”,“帽子戏法”……此刻的我,就像一架动力十足的轰炸机,把“炸弹”——足球投进球门,场边一阵欢呼,我的心情愈发愉悦了。

此后,在球场上,我的技艺越来越精湛,对足球也越来越热爱,它成了我放松的最好方法,因为大汗淋漓的感受实在畅快!

此刻,我最想说:足球,你真让我着迷!你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妮让我懂得了“追梦需奋斗”的真谛!(泰河国小黄盛杰)

篇七: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因此看书让我着迷。

在一天的晚上,我们全家人围着饭桌吃饭,我手里面拿着一本书,边吃边看书,妈妈大喊:“别再看书了,赶紧吃饭。”但是我并没有注意听妈妈说话,还是在沉迷于书的海洋里。书里的世界就是美好啊!哈利波特终于成功打开了有求必应屋。突然我的牙咬到了一个东西,我心想这是什么东西?干扰我看书,于是我狠狠的咬下去,没想到我咬到的居然是我的嘴唇,我的嘴唇瞬间流出了鲜血,我用手摸了一下嘴唇,手上瞬间有了鲜血,妈妈看到了赶紧拿棉球给我止血,妈妈又担心的说:“你为什么要吃饭看书啊?看看这下好了吧?”我冒着冷汗的对妈妈说:“妈妈这怎么办呀?喝水都疼。”妈妈干巴巴的说:“只能用一些溃疡贴,来缓解一些疼痛。”我吓得汪汪大哭了起来,可是血根本止不住……这时我真的后悔,后悔不应该吃饭时看书。

妈妈给我报了线上数学课,我看了一下时间,嗯,时间还早,我在心里念到,我心里想着哈利波特的故事情节,于是我拿起了一旁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看到伏地魔把哈利波特杀死了,也不知道哈利波特能不能活下来。妈妈推开门走了进来愤怒的说:“你忘记今天晚上有数学课了吗?”我不敢迟疑,赶紧拿起iPad开始上数学课,心里却还想着哈利波特……

看书着迷也让我遇到了很多的麻烦事,虽然看书能让我们获取知识,但是也不要像我这样太沉迷于书籍了。

篇八: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作者:刘耿嘉

那段时间,我就那样沉浸在篮球的世界里,忘了悲伤,忘了烦恼,忘了挫折,我蓬勃如山巅上的野草。我只是单纯地着迷着,挚爱着,无关其他。

大马路上,车辆络绎不绝,劳累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下班回家了,而我,也要开始体育锻炼了——打篮球。

太阳快下山了,傍晚美丽的霞光装扮着整个篮球场。这熟悉的场地和球框。

我开始热身了,在人迹潦潦的操场上,慢跑着。我仿佛已经忘了白天学习的压力和烦恼。跑了两圈后,太阳已经下山了,篮球场上的灯已开起来了,人也渐渐多起来了。来了几个好久不见的好朋友,我们一起组队打篮球。在明亮的灯光下,我轻松地运着球,突然手一抬,一投,进了!喔,又进了……我迷恋着这个状态。这打篮球的放松真令我开心,着迷!

我们下场休息了。在夜里,闪烁的灯光下,在和朋友们的欢声笑语中,我似乎已忘了烦恼,忘了痛苦,忘了时间,已沉浸在这里的每分每秒。

“啪,啪,啪”,在这个喧闹又和谐的地方,充满着动感和节奏的篮球弹跳声是那样地动听,那样地令我着迷。夜深了,该回家了。球场边的玉兰花,兀自幽幽地吐着芬芳……

这,真让我着迷!它让我感到心情舒畅,无忧无虑,让我有信心地过好明天。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苦恼,总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成长。

篇九: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对于我来说,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能给我带来巨大的快乐。读书让我深深地着了迷。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到书,还是两三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绘本,教我翻书、识字。可我就是我,鬼主意多的是,就耍了个小计谋,每次都趁妈妈不在的时候把书活活地一页页撕掉,再揉成纸团扔进垃圾桶,所以当妈妈问我书去哪里了,我都会故作天真地说:“书回家找妈妈了。”搞得妈妈哭笑不得。后来长大了,我才明白要珍爱书,因为书就像宝藏,只有越挖才能获得越多。

如今,我已经有了两个书柜的书。可妈妈还是不停地买书,不过每本都有自己的特点,只要我用心看,总能获得不一样的知识。

我对书的着迷,说给你听可能你不信。每当我沉入书的海洋,连妈妈叫我都听不见。即使你大叫一声:“徐崭烁是个大笨蛋!”我也“听不见”。有一次,我捧着一本我最爱的《残狼灰满》,正当我看得起劲时,脚下一滑,低头一看不知哪个没素质的人把他家狗的粑粑留在路上没清理。可想而知,我的鞋子有多悲惨,棕黄色的狗屎沾了鞋子一圈,这可是外婆刚刚给我洗干净的,还散发着恶心的味道,换做平时我估计都跳起来了,可现在刚刚看到经常,我皱了皱眉,叹了口气,潦草地在草地上蹭了两下,继续捧着书看。哈哈,这样的小插曲都不知道发生几次了。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受益匪浅。从读书中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读书怎能不让我着迷呢?

篇十: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刚走进我家客厅时,千万别被桌上那些“千奇百怪”的昆虫给吓着了。放心,它们不会咬你,那只是我的昆虫模型。

“什么?昆虫模型?你为什么要摆昆虫模型呢?”呵呵,这是我的爱好。

在我眼里,每一只昆虫都很可爱。比如蜜蜂,它有着黄黑相间的花纹,毛茸茸的身子非常漂亮。也比如秋甲,有一对大钳子,身子乌黑发亮,就像穿了一套黑色的盔甲,异常坚硬。但是看着它们,我也常常在想,它们从哪里来的呢?为什么要长得那么奇怪呢?它们的亲人在哪呢?我常常因为这些问题而陷入沉思,家里人因此还称我为“昆虫迷”呢!

有一次,我朋友拿了一本昆虫标本给我看后,一颗小小的种子就在我的心里发芽了:我也要做一册昆虫标本!

记得那一次,我特意去九峰山抓昆虫。那时,晴空万里,天蓝得像一颗蓝宝石,偶尔有几片洁白无瑕的云朵飘过来。可我顾不上欣赏美景,我从上午一直跑到中午,汗水浸湿了我的上衣,我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昆虫——秋甲,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回到家时,我还沉浸在喜悦之中。

当我收集了许多昆虫时,我把这些昆虫放在一个本子上,粘在一起,在旁边写上名称,这一做,就是半天,连饭都顾不上吃!就这样,一本“昆虫标本册”终于完工。

有时,我为了看昆虫,看《昆虫百科全书》,常常忘记了正事儿,不过我觉得没关系,因为我想像法布尔一样,做一名昆虫学家。(泰河国小胡梓源)

篇十一:踢球真让我着迷作文500字左右

我喜欢游泳,喜欢骑自行车,喜欢下棋……但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我看书很投入,当看到《红楼梦》中“黛玉葬花”时,我也随之落泪;当看到《三国演义》里诸葛亮大摆“空城计”时,我紧张地为他捏把汗;当看到《西游记》中孙悟空大闹天宫时,我为他不畏权势感到大快人心……每每看书,我都很入迷。

有一次,我坐在桌子上看书,妈妈对我说:“记得收衣服!”我胡乱答应了一声,便继续看起书来。过了一会儿,果然下起了雨,我也没有听见,最后听到妈妈喊的时候,才想起赶紧去收衣服。

那一天下午,我一直在看书,吃完晚饭后,我决定晚上偷偷在被子里看书,准备好手电筒,把书放进枕头底下就去洗澡,回到房间把门一关,上了床就装起睡来。

等我从门缝中没有看见光后,我才拿起书,找到手电筒。这本书叫《查理九世之稻草人之乡》,正好看到结尾,我心想:“妈妈肯定会来查房,正当我准备收起书时,妈妈就来查房了!不幸的是,我被逮了个正着,妈妈看见了我在看书,说:“不是不让你看书,你明天还要上学,而且会影响健康。”听了妈妈的话,我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给我带来了快乐。“走遍天下书为侣!”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九峰国小杨城)